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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答

重要濕地範圍內是否都禁止開發?

重要濕地著重因地制宜的管理,並配合重要濕地保育利用計畫的核心保育區、生態復育區、環境教育區、管理服務區及其他分區等5個功能分區進行管理。國際級、國家級重要濕地的核心保育區、生態復育區已明訂不得開發或建築。

什麼叫「明智利用」?

濕地保育法不同於其他嚴格限制的保育法令,是以「明智利用」為核心精神,在濕地生態承載範圍內,對水、土地及生物資源做適時、適地、適量、適性的永續利用。

重要濕地有分等級嗎?我國現有幾處重要濕地?

重要濕地分為國際級、國家級及地方級等3個級別。
內政部管轄2處國際級及40處國家級重要濕地;地方級重要濕地,則由各地方政府管理。

「濕地保育法」是什麼?

為確保濕地天然滯洪等功能,維護生物多樣性,促進濕地生態保育及明智利用,針對重要濕地評定、重要濕地保育利用計畫、濕地明智利用及重要濕地內開發行為之迴避、衝擊減輕及生態補償等相關事務,制定法令予以具體規範。

什麼是「濕地」?

「濕地」
指天然或人為、永久或暫時、靜止或流動、淡水或鹹水或半鹹水之沼澤、潟湖、泥煤地、潮間帶、水域等區域,包括水深在最低低潮時不超過6公尺之海域。

「重要濕地」
指具有生態多樣性、重要物種保育、水土保持、水資源涵養、水產資源繁育、防洪、滯洪、文化資產、景觀美質、科學研究及環境教育等重要價值,經依第8條、第10條評定及第11條公告之濕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