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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育利用計畫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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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定公告

【公告】 馬太鞍重要濕地(國家級)保育利用計畫核定公告、計畫書、計畫圖

日期:2017/08/30

發佈單位: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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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政部公告
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7年8月29日

發文字號:台內營字第1060812610號

主旨:訂定「馬太鞍重要濕地(國家級)保育利用計畫」案,並自即日起實施。

依據:濕地保育法第14條、第18條。

公告事項:

一、「馬太鞍重要濕地(國家級)保育利用計畫」計畫書、圖。

二、公告劃入計畫內之土地,應依濕地保育法及本計畫規定辦理。



三、前開資料本部已另行發交花蓮縣政府,並請花蓮縣政府轉交光復鄉公所陳列,本計畫書及圖亦可至「國家重要濕地保育計畫」網站(網址: http://wetland-tw.tcd.gov.tw/)下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