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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育利用計畫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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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定公告

【公告】「嘉南埤圳重要濕地(國家級)保育利用計畫」計畫書、圖

日期:2019/03/21

發佈單位: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

點閱率701

內政部 公告
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8年3月21日
發文字號:台內營字第1080804673號
主旨:訂定「嘉南埤圳重要濕地(國家級)保育利用計畫」計畫書、圖,並自即日起實施。
依據:濕地保育法第14條、第18條規定。
公告事項:
一、「嘉南埤圳重要濕地(國家級)保育利用計畫」計畫書、圖。
二、公告劃入計畫內之土地,應依濕地保育法及本計畫規定辦理。
三、前開資料本部已另行發交嘉義縣政府及臺南市政府,並請上開縣市政府轉交所轄嘉義縣太保市、水上鄉、朴子市等區公所及臺南市白河區、後壁區、新營區、柳營區、六甲區、官田區、新化區、關廟區等區公所陳列,本計畫書及圖亦可至「國家重要濕地保育計畫」網站(網址http://wetland-tw.tcd.gov.tw/)下載。